“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自己种下的苦果,酿成的苦酒,只有自己来慢慢品尝。”被留置期间,江苏省阜宁县供销合作总社时任党委书记、主任王伏川泪流满面,悔痛万分。
王伏川这杯“苦酒”不是偶然酿成的,而是从吃吃喝喝开始的。“四风”问题反复性、隐蔽性的特点,在王伏川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为了规避组织监管,王伏川可谓绞尽脑汁、挖空心思。2019年12月,王伏川为了能套骗集体资金用公款,先后多次以单位维修玻璃幕墙、建筑工程款等名义,安排相关人员在县供销总社虚假列支15万多元,用来报销各种违规的费用,其中用于购买的烟酒就有3万多元。
既吃公款,也吃老板。王伏川自身不严,带坏了班子,带坏了单位的风气,致所在单位多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019年春节前,租赁阜宁县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的某餐厅法人张某,邀请县供销合作总社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到其经营的餐厅聚餐,王伏川爽快地答应了,并组织单位9名干部参加。张某在餐桌上给每人发了1000元现金红包,大家看着王伏川收下了,也都一一效仿,悉数收下。每到春节、中秋,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表示“敬意”的现金、购物卡,小到3000元,大到5000元,他都来者不拒。
在纠治“四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下,王伏川为什么依然不收敛不收手?
“也担心过,也想所有这些不要收了,但是面对诱惑,卡也好、现金也好,仍然很麻木,没有能够坚决地刹车。”“以为拿人家点东西,吃人家一顿饭,别人也不知道,渐渐地让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想来,真正是悔之晚矣。”王伏川在忏悔材料中这样写道。
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王伏川对自己的要求越来越松,贪欲越来越强,甚至对单位的资金也动起了歪脑筋。2016年4月,县供销总社及法定代表人为阜宁县物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2017年3月,法院判决县供销总社及王伏川对物美超市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10月份,王伏川催促物美超市负责人张某尽快还款,张某交给王伏川现金2万元,并转让其与第三方的1万元债权。王伏川却将上述资产据为己有。
县纪委监委调查还发现,王伏川伙同下属私下借用第三方的名义,将单位公款1000万元借给中恒公司使用。中恒公司陆续支付借款利息计62.8万元作为回报,这些借款利息一直被王伏川实际占有控制。
王伏川明知自己做的是违纪违法行为,却以为只要自己做得巧妙隐蔽一些、手段高明一些,就能瞒天过海。殊不知,手段再隐蔽也不过是掩耳盗铃,利用公款来满足一己私利,注定是得不偿失。2020年8月24日,王伏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