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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试行)

来源: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

中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委委员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制度(试行)

为全面贯彻中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学院纪委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的

学院纪委委员通过联系部门、单位,倾听师生员工对本部门、单位和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工作职责

(一)学院纪委委员职责

1.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联系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党政、学院纪委相关工作要求。

2.深入联系部门、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途径。

3.参与及指导联系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4.与联系部门、单位的党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相关工作制度情况,特别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推进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学院纪委会报告。

5.参加由学院纪委组织的对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活动;根据需要参加或协助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对联系单位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列席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各部门、单位职责

l.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积极支持配合学院纪委委员开展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

3.与联系本部门、单位的学院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

4.每年向联系本部门、单位的学院纪委委员通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和存在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学院纪委委员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所联系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活动。

2.学院纪委委员应认真记录开展联系工作的情况,将所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在学院纪委会议上汇报交流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以进一步增强学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3.学院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应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依纪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必须经过学院纪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复后进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