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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支教活动”

来源:
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室
时间:

变味的“支教活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茅国元等因公款旅游等问题被查处

案情通报

2015年9月16日,浙江省台州市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下为其中一起:

2014年3月26日至31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茅国元带领学校6名教师前往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小学开展支教和结对交流活动,返程途中公款旅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28日,该校以工会活动名义违规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到酒店聚餐并发放超市购物卡。经椒江区海门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茅国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校工会主席周小永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经教育部门安排,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小学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小学结对交流。2014年3月26日,受向阳路小学邀请,椒江区人民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茅国元带领学校教师梁英、解剑秋、周小永、李昌森、李谦忠、尹学志等6人到向阳路小学开展支教和结对交流活动。

第二天,茅国元等一行按照行程对向阳路小学开展支教和结对交流活动。活动结束后,有人提议,既然来了,索性到黄果树景区参观一下。

这一提议得到大家的一致同意。随后,一行人去黄果树景区游玩,并在当地住了一晚。回来后,将旅游门票、住宿发票、用餐发票等交由当地旅行社作为支教费用一并处理,经茅国元签字后予以报销。

2014年12月,椒江区人民小学在全区第23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和体育节比赛(非工会活动)获得两个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全校教职工都很高兴。学校工会主席周小永向校领导班子提议,由学校工会组织一次“迎新年”趣味运动会,同时大家聚餐庆祝一下。周小永的提议,经校领导班子口头商议后,校长茅国元表示同意。12月31日晚上,全校100多名教职工在椒江健民家常菜馆聚餐,共花费14658元,由茅国元签字后在该校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

2015年1月28日,工会主席周小永又提出,学校工会年度经费尚有节余,为了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对全体教职工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购物卡,作为“迎新年”趣味运动会的活动奖品。这一提议,经校领导班子口头商议后,校长茅国元表示同意。购卡费用经茅国元签字后在该校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

●查处过程

2015年6月,椒江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椒江区人民小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接到举报后,区纪委高度重视,即刻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中,调查组人员调阅了椒江区人民小学的班子会议记录和单位账目。发现了旅游发票、餐费发票及超市发票若干张,购物卡发放清单等。随后,调查组人员又赴旅行社、酒店、超市进行了一一核实。

后来,调查组按照组织程序找相关人员谈话。

经过认真细致的谈话,校长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工会主席周小永经组织谈话教育后说道:“我深刻认识到此次事情的严重性,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违背,此事教训深刻,我深感后悔。”

根据调查事实,经椒江区海门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茅国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校工会主席周小永党内警告处分。茅国元等7人退回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所有教职工退回聚餐费用和折现的购物卡金额.案情通报

2015年9月16日,浙江省台州市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下为其中一起:

2014年3月26日至31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茅国元带领学校6名教师前往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小学开展支教和结对交流活动,返程途中公款旅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28日,该校以工会活动名义违规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到酒店聚餐并发放超市购物卡。经椒江区海门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茅国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校工会主席周小永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经教育部门安排,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小学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小学结对交流。2014年3月26日,受向阳路小学邀请,椒江区人民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茅国元带领学校教师梁英、解剑秋、周小永、李昌森、李谦忠、尹学志等6人到向阳路小学开展支教和结对交流活动。

第二天,茅国元等一行按照行程对向阳路小学开展支教和结对交流活动。活动结束后,有人提议,既然来了,索性到黄果树景区参观一下。

这一提议得到大家的一致同意。随后,一行人去黄果树景区游玩,并在当地住了一晚。回来后,将旅游门票、住宿发票、用餐发票等交由当地旅行社作为支教费用一并处理,经茅国元签字后予以报销。

2014年12月,椒江区人民小学在全区第23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和体育节比赛(非工会活动)获得两个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全校教职工都很高兴。学校工会主席周小永向校领导班子提议,由学校工会组织一次“迎新年”趣味运动会,同时大家聚餐庆祝一下。周小永的提议,经校领导班子口头商议后,校长茅国元表示同意。12月31日晚上,全校100多名教职工在椒江健民家常菜馆聚餐,共花费14658元,由茅国元签字后在该校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

2015年1月28日,工会主席周小永又提出,学校工会年度经费尚有节余,为了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对全体教职工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购物卡,作为“迎新年”趣味运动会的活动奖品。这一提议,经校领导班子口头商议后,校长茅国元表示同意。购卡费用经茅国元签字后在该校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

●查处过程

2015年6月,椒江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椒江区人民小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接到举报后,区纪委高度重视,即刻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中,调查组人员调阅了椒江区人民小学的班子会议记录和单位账目。发现了旅游发票、餐费发票及超市发票若干张,购物卡发放清单等。随后,调查组人员又赴旅行社、酒店、超市进行了一一核实。

后来,调查组按照组织程序找相关人员谈话。

经过认真细致的谈话,校长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工会主席周小永经组织谈话教育后说道:“我深刻认识到此次事情的严重性,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违背,此事教训深刻,我深感后悔。”

根据调查事实,经椒江区海门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茅国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校工会主席周小永党内警告处分。茅国元等7人退回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所有教职工退回聚餐费用和折现的购物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