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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原工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赵世军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来源:
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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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世军,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藏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西藏拉萨水泥厂党委书记、厂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任西藏高争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西藏自治区交通厅(2009年11月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林芝市委(2015年6月撤地设市)书记,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018年12月退休。

  2020年7月,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赵世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2月,经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赵世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1年3月19日,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以赵世军犯受贿罪向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退休以来,赵世军以为已安全着陆。然而,2020年7月他听到了风声,得知自己可能被组织调查后,就再也坐不住了。

  他慌忙联系关键涉案人陈某,要求其回湖南老家躲藏并关闭手机,以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然而,曾担任林芝地委书记4年有余的赵世军也审批过不少违纪违法市管干部的案件,清楚办案规则,因此,他明白这些伎俩其实于事无补。“组织既然在调查我了,就肯定掌握了一些‘实锤’。”反复权衡后,赵世军决定投案。然而,就在投案的前一天,他被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宣布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以前也看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案件材料,看他们的忏悔书,也会觉得惋惜,觉得恨铁不成钢,但从没觉得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其中一员,连曾经‘不求加官晋爵、只要安全着陆’的心愿,现在也成了梦幻泡影。”赵世军悔恨不已。

  错把歪风邪气当社会规律,思想滑坡竟然引以为荣

  “将来工作了,一定要好好干,要上进,要入党,要争气,千万不能犯错误。”母亲的这句话,至今让赵世军记忆犹新。

  西藏和平解放后不久,赵世军父母为支援边疆建设进藏工作。在他八岁时,父亲因公殉职,只能由母亲用瘦弱的肩膀支撑起整个家庭,含辛茹苦将赵世军兄弟几个抚养成人。1977年12月起,赵世军连续17年供职于西藏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当时,赵世军常被同事们称为“铁人”,谈及他“拼命三郎”的作风和干劲,很多人印象深刻。尽管物质匮乏,但赵世军的精神却很富足,用他的话说:“那种内心的安喜,是任何事物都替代不了的。”

  赵世军的付出也得到了组织的认可,他逐步从一名普通职工成长为公司经理。1988年,赵世军实现了母亲的心愿——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然而,取得一定成绩之后的赵世军思想上却开始滑坡,慢慢变得“不拘小节”。直到被审查调查,他才恍然大悟:从第一次吃别人的饭、喝别人的酒开始,就为走上违纪违法之路埋下了“伏笔”。

  走上领导岗位后,赵世军应酬多了起来。然而,除了正常的公务接待外,各色人等也纷至沓来,赵世军对其中的请客送礼、利益勾兑乐此不疲。此后数十年,赵世军不仅对这种歪风邪气没有任何反思,甚至还经常高谈阔论:“它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规律,我们只能认识它、利用它,而不能抗拒,无法改变。”

  长期灯红酒绿的生活,让赵世军结识了很多所谓的知交好友,陈某就是其中之一。2010年底,陈某找到时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的赵世军,请他为其公司合伙人杨某某、任某某安排工程项目,承诺向其赠送某公司30%的干股。2020年7月,经第三方评估,赵世军持股对应资产价值2492万余元。

  面对陈某请托,赵世军非但没有拒绝,反而觉得很高兴,认为陈某“有利益能想着我,有良心,我没有看错人”。其实,早在2009年,赵世军就“碍于人情面子”,应陈某请求向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袁某打招呼,要求给任某某安排劳务分包项目。后此事没有办成,袁某为向赵世军“交差”,直接给任某某拨款600万元。在赵世军看来,陈某等人“捡了天大便宜”,这次是来报恩的。

  思想的滑坡必然导致行动的偏差。赵世军在吃点、喝点、拿点、要点、收点等小节问题上不以为然、疏于防范,甚至自我放纵,一步步突破底线、触碰高压线,直至全线失守。然而,待到幡然悔悟之时,他才发现小毛病已引发大祸患,悔之晚矣。

  错把有毒香饵当应得好处,面对“围猎”放纵贪欲滋长

  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围猎”,赵世军最终败下阵来。是“围猎者”手段太“高明”,令他防不胜防?还是他鉴别力不够,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其腐化堕落的轨迹看,固然有一开始没看透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后来的不想看透、不愿看透。

  从拉萨水泥厂党委书记、厂长,到西藏高争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再到自治区交通厅厅长、林芝市委书记、自治区工商局党委书记,赵世军一直认为只要把发展、稳定两件大事抓好,便能向组织交出满意的“答卷”。因此,他从未想过要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有所建树,完全忘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对“糖衣炮弹”的防范。

  当赵世军另一位“好友”余某某登门拜访,请他为中铁二局某分公司负责人匡某某安排公路工程项目,并以为其修建某别墅作为回报时,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在他看来,这件事不沾一分现钱,“白捡一栋别墅何乐而不为?”

  世上哪有“白捡”?看起来很美好的“馈赠”,实为涂着蜜糖的毒药。然而,此时赵世军的贪欲之火越烧越旺,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腐蚀了,反而觉得“我为他们项目中标提供帮助,他们获取的利益要大得多”,自己应该被感谢。于是,他主动开口向匡某某提出在成都为他购买一辆价值89万元的汽车,为其子做生意提供200万元资金支持,之后又收受匡某某285万元现金。

  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赵世军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匡某某、陈某等人在西藏各地市承揽道路建设、劳务分包和勘察设计等项目,2011年至2020年4月,收受上述人员房产、车辆、现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3904万余元。同时,2010年至2019年,赵世军还多次收受匡某某、陈某等人员所赠相机、唐卡、象牙工艺制品等。

  2015年1月,山南地委原书记洛松次仁被查处的消息发布,在全区引发广泛关注。赵世军和洛松次仁曾在自治区交通厅搭过班子,身边人被查,本应受到警醒,而赵世军却不为所动。他想着自己仕途快“到站”了,在藏辛苦一辈子,亏欠家人太多,趁有权要多捞点,便不收敛不知止,一次又一次伸出贪腐之手。

  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在“围猎”和诱惑面前,作为党员干部,既要坚决拧紧“总开关”,确保做人不逾矩、办事不妄为、用权不违规,更要不断增强抵腐定力,及时识破“围猎”手段,自觉抵制“围猎”。

  错把成绩当“免罪”金牌,退休后仍肆无忌惮

  没有谁是天生的腐败分子,赵世军在腐化变质前,也曾有理想有抱负有作为。自治区首届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建筑企业家,八年时间内从副处级晋升至正厅级,他具有耀眼的“政绩光环”。

  据当地人回忆,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国有竞争性企业步履维艰,年仅30岁就当上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的赵世军,不得不挑起公司数百名职工“吃饭”的重担。在他的苦心经营下,数年时间内,公司一跃成为本地行业领域的“翘楚”。他也因此名声大噪,先后被组织提拔为自治区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处长。不久后,当拉萨水泥厂面临经营困难时,赵世军再次“临危受命”,担任该厂党委书记、厂长。他不负组织重托,三年时间不到,该厂的产能、效益等都提高数倍。因成绩出色,2004年9月,赵世军被提拔为自治区交通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为深入了解全区交通状况,赵世军每年在崎岖山路上奔行十万余公里,有四个多月时间都在车里度过,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此后,赵世军再一次被重用,到林芝地区任地委书记。

  然而,随着“光环”越来越多,特权思想也逐渐在赵世军心中扎下了“根”,这也成为滋生他腐败堕落的“温床”、不收敛不收手的“催化剂”。赵世军一直认为,西藏客观条件特殊,属于边疆地区,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深度、速度,都不可能与全国一样。“守边疆坐着都是奉献,何况自己长期主政一方、政绩显赫,是‘有功之臣’,和付出相比,自己得到的这点完全是‘九牛一毛’。”甚至2019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数位领导干部相继被查的情况下,赵世军依然没有自警自省,总觉得组织了解他,不会动他。

  “我们查办的绝大部分腐败分子,都是在位时大捞特捞、退休后瞬间收手,只有赵世军是个例外,不仅对退休后的儿孙绕膝、天伦之乐毫不珍惜,反而利用退休‘打掩护’,收钱收礼更加肆无忌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赵世军最后一次收钱收礼时,已退休一年半,距离被查仅3个多月。

  “他如此丧心病狂,一方面是因为他始终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存在极大误判,认为退休就意味着进了保险箱。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初心变质,把所收财物视为对其多年付出的补偿,把行贿人视为‘懂事、重情义,知恩感恩’。”审查调查人员表示。

  “不知中了什么邪,怎么就算不清这笔账!”留置期间,赵世军终于“大彻大悟”,反腐败没有特区也没有例外,无论是谁,只要涉嫌贪腐,不论躲到哪里,不论在职还是退休,不论职位多高、贡献多大,都难逃纪法惩处。

  赵世军忏悔录(节选)

  当一件件犯罪事实摆在面前,我觉得毛骨悚然,触目惊心,不敢相信是自己所为。我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一生追求上进,成为党的高级干部,我恨自己不长脑子,不知中了什么邪,怎么就算不清自己的政治账,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悔不该忘了共产党人的初心、本心,忘了入党时举起右手,向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我在交通厅工作期间,不辨是非,盲从行事,为人情和欲望所累,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相反却肆意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利益。特别是在公路工程招标过程中,本应规范管理,遵纪守法,营造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却直接插手招标活动,打招呼授意、利用会议确定中标对象,甚至还干涉地市级交通部门。我悔恨自己胆大妄为,背离了党的宗旨,把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当儿戏,走上不归路。

  悔不该忘了世界观的改造,使价值取向偏离,忘记了党员应廉洁自律的要求,忘记了“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教诲。我当了26年的一把手,特别是在担任交通厅厅长和林芝市委书记的职位上,掌管着人财物事四权,我本应严格履行职责,为党和人民谋利,可我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做着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想着自己也快到“站”了,在藏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亏欠儿子和老人的太多,趁有权时为他人提供点方便,给自己点安慰,同时也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些储备。现在想想,我悔恨自己是多么幼稚和愚蠢,连做人的起码常识都不懂了,留给子女的应该是精神,而非物质;留给自己的应该是一生的名誉,走向犯罪才是最大的不忠不孝。

  悔不该忘了前车之鉴,照照自己。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人心所向。“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批贪污腐败分子被查,特别是交通系统,我认识的厅长就有好几个,我却不能自警、自省、自醒,毫不在乎,根本没有悔改之意。心想西藏是边疆地区,不可能与全国同步,守边疆的人坐着都是奉献,何况我为西藏的稳定发展作出过成绩,自以为是“有功之臣”,组织上是了解我的,不会动我。侥幸心理在作祟,我悔恨自己不能迷途知返,反而毫不收手,顶风作案,一次又一次触碰法律。哪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走向犯罪的深渊。